联盟法典 v2.0 3、各联盟只允许招收注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论坛注册会员成为本联盟的正式会员,人数不限。 4、各联盟的会员、名誉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联盟的版归,服从会长和副会长的安排。 5、正式会员、名誉会员、各位联盟版主、非各联盟会员,如果做出下列任一种行为: 2003年10月 |
名侦探柯南事物所论坛联盟和平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细则 2. 每位事物所论坛会员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或多个联盟,但参加动机必须明确,严禁挑拨联盟间关系。如发现挑衅或不听警告者,封IP一个月处理。 3. 各联盟需从所有会员中选出一名外交人员,以促进各联盟友好关系。同时参加两个或多个联盟的会员只能做所参加联盟其中一个联盟的外交人员。 4. 如果联盟之间发生矛盾,请联系联盟版主,禁止联盟会员相互冲突,争吵。 第三章 管理、处罚办法 2. 新兰联盟和柯哀联盟请管理好自己的会员,禁止会员到对方联盟宣传自己的联盟,禁止侮辱对方联盟(包括在本方联盟),禁止参与对方联盟内部话题的讨论。一经发现贴子(或回贴)立即删除,并警告该会员,如果再次发现将在该联盟永久禁言。 3. 帖子标题不允许注明[兰迷勿入]或[哀迷勿入]字样,如果发现帖子有注明这种字样,请联盟版主主动修改标题。 4. 如果联盟会员去其他联盟参观,不论看到多么不能接受的内容也必须抑制自己情绪。如果看到后回到自己联盟发表[关于**联盟中的**帖子]一类内容的帖子,该帖子将直接删除。如果到其他联盟发表反动言论,第一次警告(论坛PB一个月)再犯则该会员将踢出联盟(所有联盟永久禁言)。踢出联盟后依然抑制不住情绪的则直接删除ID。版主如果参与到反动言论当中,则直接罢免版主职位,踢出联盟(所有联盟永久禁言)。 5. 在联盟,对于水贴不受限制,只要不是纯水的帖子都可以保留。但是如果在水贴中出现违反上述1,2,3条中任一条的,则该水贴主题将被删除。鄙视刷版,违反者禁言三天! 6. 如果联盟版主渎职,即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对违反本协议的贴子或会员纵容,联盟版主在没请假的情况下超过一周没登陆论坛参与管理的,该版主将直接降为实习版主查看1个月,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将直接免职。 7. 如果联盟的会员中有其他版块的版主,该联盟出现问题后请不要插手,请让该联盟版主来解决问题。如果擅自做主或者引起事端,则免除在其他版块的版主地位。(请着重看补充条款1) 8. 如果要反应某个联盟的某些问题或者某个人的态度,请不要到其他版块发贴,一律告诉自己联盟版主,让该联盟版主到事物所工作室(只有版主和某些特殊会员能进)发贴反应。如果发在其他版块则一律删除帖子。 以上论坛联盟和平协议请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所有联盟的利益和权益。 篆写: happymouse 修订:莫双 |
补充条款 (2)实行相对的民主,谁都知道现在实行全民主并不现实,这样的话只能实行相对民主。什么是相对民主呢?也就是,各联盟的斑竹代表着大多数本联盟会员的意志、思想等,所以联盟斑竹就是代表整个联盟的全体会员。所以有什么重要事宜可以通过各联盟的斑竹来代表全联盟来相我反映,有分歧可以通过各联盟斑竹内部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海外这个特殊的联盟,实行自治联盟制度,由于海外对外也没什么矛盾,相对比较稳定,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担心的。如果其他联盟出现问题海外可以来参加表决、也可以不参与。。。。。。。。。 名侦探柯南事物所论坛 2004年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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